退休男護士涉律政中心縱火 還押月底再訊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8/0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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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醫管局退休男護士日前涉手持易燃液體前往位於中環的律政中心點火。(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七旬醫管局退休男護士日前涉手持易燃液體前往位於中環的律政中心點火而被控一項縱火罪,今被解往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月底,以等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退休男護士需還押候訊。

涉案被告鄭根容(74歲)被控於今年7月31日,在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東座6樓接待處,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毁該處的財產。被告今提堂時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以待警方作一步調查,期間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被告需還押候訊。

另一方面,被告自早年起與破產管理署及公務員事務局等部門之間有多宗訴訟,上訴庭今就其中一宗訴訟的訟費暫緩申請頒下判詞,指上訴庭曾於去年12月駁回被告的上訴,被下令被告需支付5.5萬元訟費,被告當時不服,再於同月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再次被拒,所需支付訟費累積至7.2萬元。

被告其後於今年5月向上訴庭申請暫緩上述訟費命令,理由包括他決定就本案上訴至終審法院等,惟上訴庭今指出有關理據不足以構成合理理由,因而拒絕被告申請,並下令被告另需支付額外2,766元訟費。